2025年按交易量排名的Top加密货币交易所- 官方推荐广东深圳千亿券商又遭深交所处罚涉关联资金核查不到位等三大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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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或点击关注中金在线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简称《对中信监管函》)。公告显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为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辉芒微)公司保荐人,陈禹达、王彬为项目保荐代表人。
在辉芒微IPO项目中,中信证券因未充分核查经销收入内控有效性、关联方资金流水及生产周期披露准确性等问题被深交所实施自律监管措施,保荐代表人被通报批评。
2024年至2025年5月期间,中信证券因多起保荐项目核查失职频遭监管处罚,累计收到7张罚单。在业务表现方面,中信证券2024年投行业务完成A股主承销55单、以703.59亿元规模居市场第一,债券承销规模达2.09万亿元。高管层面,2024年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委员叶新江到龄退休,分管投行业务的执行委员马尧因工作调整辞职,同年11月,邹迎光回归担任总经理。
根据《对中信监管函》显示,监管发现中信证券在该项目执业过程中,主要存在三大违规行为:其一,未充分核查辉芒微经销收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其二,对辉芒微及其关联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其三,未对辉芒微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在经销收入内部控制的问题上,招股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各期,辉芒微经销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37%、94.58%、95.85%和96.78%。保荐人在审核问询回复中发表明确意见称,辉芒微经销收入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经查,辉芒微未充分披露经销收入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规范情形,信用政策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主要包括经销商信用政策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情况不符,部分经销收入原始单据存在缺陷,以及补签2020年、2021年部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框架合同、订单、送货单、对账单等重要支持性文件原件等情形。
在关联方资金流水核查的问题上,经查,保荐人未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未按照相关规定的核查要求对辉芒微与主要供应商及关联方之间的异常大额资金流水、最终流向予以充分核查,且未采取充分的替代性核查措施,获取的核查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核查结论,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在生产周期披露的问题上,招股说明书显示,辉芒微自芯片设计企业向晶圆制造商发送采购订单至芯片成品完成,时间周期约为6个月。
经查,辉芒微存在部分产品的生产周期远超上述周期的情形,与披露情况不符,影响深交所对辉芒微库龄计算准确性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的审核判断。
基于以上违规行为,深交所决定给予中信证券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保荐代表人陈禹达、王彬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罚决定。
辉芒微因存在与中信证券相同的问题一和问题三,同时,辉芒微存在收到深交所现场督导通知后删除与收入相关的业务资料的从重处分情形。深交所鉴于以上问题给予辉芒微及相关当事人通报批评的处分。
因为辉芒微受到监管处罚的还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他因为和中信证券相同的违规问题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相关的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晶晶和景奕博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摩斯IPO》梳理后发现,2024年以来,在沪深两地交易所,中信证券保荐的IPO企业中,58家已终止,其中21家为创业板,11家为沪主板,12家为科创板,14家为深主板;排队项目共计12家,其中5家处于中止状态,3家已问询,3家过会,1家已提交注册。
据《摩斯IPO》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中信证券在保荐业务上共计收到7张罚单。
2024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对中信证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原因是中信证券保荐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即亏损、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2024年4月30日,中信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客户王泽龙和洪浩炜通过衍生品交易安排,实质参与上市公司“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并以市价融券卖出,提前锁定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折扣价之间的价差收益,变相规避限售期规定。中信证券知悉客户融券目的是定增套利,配合其提供融券服务。中信证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91.07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325万元;下属公司中信中证资本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650万元。
2024年5月7日,中国证监会对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秦国安、李天智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秦国安、李天智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据悉,中信证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在保荐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发行人存在内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财务会计核算不准确等问题的核查工作不到位。
2024年5月8日,广东证监局对中信证券、凌鹏、浦瑞航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凌鹏、浦瑞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据悉,中信证券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对二甲苯贸易业务存在核查不充分及单据审核未关注到异常的情况。
2024年8月5日,贵州证监局对中信证券、陈健健、赵倩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陈健健、赵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据悉,中信证券保荐的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且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而该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3亿元,即上市当年即亏损。
2024年11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信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据悉,中信证券在担任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过程中,存在对实际控制人认定和控制权稳定性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招股说明书未披露实际控制人曾为夫妻关系及离婚情况,也未披露一致行动协议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还未督促皓吉达电子准确、完整披露控股股东的重大股权转让情况等违规行为。同时,交易所对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6个月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2024中信证券完成A股主承销项目55单,承销规模(现金类及资产类)703.59亿元,市场份额21.87%,IPO与再融资承销规模均排名市场第一。中信证券承销境内债券5088只,承销规模2.09万亿元,同比增长9.49%,占全市场承销总规模的7.07%。
2024年7月26日,叶新江因到龄退休辞去中信证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叶新江此前担任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委员兼质量控制组及并购业务线日,执行委员马尧因工作调整辞职。马尧作为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委员,长期分管投行业务。同年11月,邹迎光回归中信证券担任总经理。